創作者條款
最後更新:2025 年 5 月 1 日 | 適用對象:協作創作者
本條款規範創作者與 Chila(吃啦行銷工作室)之間的承攬合作關係。請務必仔細閱讀,申請參與任何任務即視為接受本條款。
第一條 合約性質
本條款規範 Chila(吃啦行銷工作室,以下簡稱「Chila」)與創作者之間的協作關係。
雙方關係為「承攬」性質,而非僱傭關係。創作者為獨立工作者,Chila 不提供勞健保,創作者須自行處理稅務申報。
創作者申請參與任務並通過審核,即視為接受本條款全部內容。
第二條 工作量範圍
每件任務預估工作量為 1.5–2 小時,包含:
• 前往指定品牌地點拍攝(交通費自付)
• 內容剪輯與後製
• 發布至指定社群平台
• 填寫互動數據並上傳截圖
實際工作量因任務複雜度而異,Chila 不保證固定工時。
第三條 三層酬勞結構
(一)完成發布獎金(保底):NT$200
通過 Chila 審核並成功發布內容即得,無論觀看數多少。
(二)績效獎金(依任務類型):
體驗任務:
• 每 1,000 觀看 NT$50
• 個人上限 NT$2,500
競爭任務:
• 觀看達 2,500 進入競爭獎金池
• 依觀看比例分配,個人上限 NT$5,000
積分計算:觀看 × 1 + 按讚 × 5 + 轉發 × 10
第四條 撥款規則
• 撥款日:每月 15 日
• 撥款門檻:累積酬勞達 NT$500 以上方可撥款
• 撥款方式:銀行轉帳(建議玉山銀行,同行免手續費)
• 超期保障:累積滿 6 個月強制撥款,不受門檻限制
• 創作者須完成銀行帳號驗證後方可撥款
未達門檻之酬勞繼續累積至下次撥款日。
第五條 完成承攬的定義
符合以下全部 5 項條件,方視為完成承攬:
① 已前往品牌指定地點拍攝(有到店確認記錄)
② 內容已發布至指定社群平台
③ 必要內容清單完成度達 80% 以上
④ 已填寫互動數據並上傳截圖
⑤ 品牌審核通過(或 Chila 裁決通過)
任一條件未達成,完成發布獎金不予發放。
第六條 異議申訴機制
若品牌方拒絕審核,創作者可於 7 天內向 Chila 申請複審。
申請複審時須提供:
• 內容連結
• 必要清單各項的執行證明(時間點截圖)
• 簡短說明
Chila 將於 5 個工作天內給出最終裁決,結果分為:
• 創作者勝訴 → 撥付完成發布獎金
• 品牌方勝訴 → 退回修改(1 次機會)
• 模糊地帶 → 修改 1 次後撥付
逾 7 天未申請複審視為放棄。
第七條 必要清單確認義務
創作者於申請參與任務後,應仔細閱讀品牌設定之必要內容清單。
• 申請即代表確認可執行清單中所有項目
• 拍攝前應再次確認清單內容
• 提交成果時須逐項標註執行時間點或截圖
若因未仔細閱讀清單而導致成果被拒,Chila 將不支持申訴。
第八條 拍攝行為規範
創作者於品牌地點拍攝時,須遵守以下規範:
• 準時赴約,若需取消應提前 24 小時通知
• 尊重品牌場域規則與工作人員
• 不得拍攝未公開區域或違反隱私之內容
• 不得在品牌場所從事與任務無關之商業行為
• 爽約(無故未到)將扣除信用分數,3 次爽約暫停帳號
品牌方有權拒絕行為不當之創作者,Chila 尊重品牌方此項決定。
第九條 信用分數制度
每位創作者擁有信用分數(滿分 100),影響任務申請資格:
加分事由:
• 完成任務並通過審核:+2 至 +8 分(依等第)
扣分事由:
• 爽約未到:-10 分
• 審核被拒且申訴失敗:-5 分
• 申請後超時未提交:-8 分
信用分數低於 80 分,暫停申請新任務資格。
第十條 不私下交易條款
創作者不得繞過 Chila 與品牌方私下洽談合作,任務期間及結束後 6 個月內均適用。
違反者:
• 立即終止 Chila 帳號
• 已結算獎金不予撥款
• Chila 得請求損害賠償
第十一條 條款修改
Chila 得隨時修改本條款,修改後公告於官方網站。創作者繼續使用服務視為同意修改後條款。
吃啦行銷工作室 統一編號:待補
如有疑問請聯繫:hello@chila.onlin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