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2025 年 5 月 1 日 | 適用對象:品牌委託方

第一條 服務性質

Chila(吃啦行銷工作室,以下簡稱「本工作室」)為餐飲與生活品牌提供整合內容行銷服務,性質為廣告代理服務商。 本工作室代為協作創作者(以下簡稱「協作創作者」)執行品牌指定之內容行銷任務。所有客戶款項均為服務費,本工作室為服務委託執行方,無代收代付情形。

第二條 服務費用

品牌方(以下簡稱「委託方」)依任務類型支付服務費: • 體驗任務:NT$3,000–4,999 • 競爭任務:NT$5,000 以上 本工作室收取任務預算之 15% 作為服務費,其餘依績效分配予協作創作者作為承攬酬勞。 委託方須於任務發布前完成服務費入帳,Chila 審核後正式啟動任務。

第三條 服務變更承諾

若任務執行期間(30 天)結束後,實際成效未達績效目標,本工作室提供以下服務變更選項,委託方須於 7 天內擇一: (一)追加協作創作者執行:不額外收費,追加 2–3 位創作者重新執行,執行期 30 天。 (二)結轉至下次任務:剩餘預算保留 90 天,可用於下次任務。 (三)升級為更高預算方案:補差價升級,擴大執行規模。 委託方逾 7 天未選擇,視為自動選擇「結轉至下次任務」。 本工作室不接受退款請求,以確保對其他委託方之服務承諾得以履行。

第四條 拍攝協作義務

委託方應配合協作創作者之拍攝需求,包含但不限於: • 提供合理的到店拍攝時段(至少每週 3 個可預約時段) • 指定聯絡窗口並於 24 小時內回覆預約確認 • 提供任務說明書中載明之招待範圍 • 不得對協作創作者施加內容審查或要求刪除已發布貼文(除非違法) 委託方違反上述義務導致任務無法執行,本工作室得視情況不提供服務變更。

第五條 必要內容清單

委託方可於任務中設定必要內容清單(Required Content Checklist),明確告知協作創作者須包含之內容要素。 • 必要清單應具體、可驗證,不得含主觀美感要求 • 審核時僅能以必要清單項目作為拒絕依據 • 若清單描述模糊,最終解釋權由 Chila 裁決 協作創作者提交成果時須逐項標註執行證明(時間點或截圖)。

第六條 不私下交易條款

委託方不得繞過 Chila 與協作創作者私下洽談合作,包含但不限於: • 任務期間或結束後 6 個月內直接私下委託 • 以任何方式提供額外報酬以換取特定內容 違反本條款者,本工作室得立即終止服務,已付款項不予退還,並得請求損害賠償。

第七條 智慧財產權授權

協作創作者發布之內容,創作者保有著作權。委託方取得以下授權: • 授權期間:自內容發布起 6 個月 • 授權範圍:非獨家、不可轉授權,限用於委託方自有社群媒體及官方網站 • 授權地區:全球 超出上述範圍之使用須另行與創作者協商授權費用。

第八條 服務暫停與終止

本工作室得於以下情況暫停或終止服務: • 委託方違反本條款任一規定 • 委託方有濫用審核機制之情形(連續 3 次被裁決敗訴) • 委託方要求協作創作者從事違法或不當行為 終止後,尚未執行之任務預算依比例結轉,不予退還。

第九條 免責聲明

本工作室以「現狀」提供服務,不對以下事項負責: • 協作創作者內容之演算法觸及率(各平台演算法為第三方因素) • 因不可抗力(天災、平台政策異動、網路中斷)導致任務無法執行 • 委託方因本服務所生之間接損失 本工作室之賠償責任,以委託方已支付之服務費為上限。

第十條 條款修改

本工作室得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,修改後公告於官方網站。委託方於修改後繼續使用服務,視為同意修改後之條款。

吃啦行銷工作室 統一編號:待補

如有疑問請聯繫:hello@chila.onli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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